宝安区松岗街道红星旧工业区更新单元规划项目被列入《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一批计划》内。现已经过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2013年第18次技术会议审议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、《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》以及《关于试行<城市更新单元审批操作规则>的通告》(深规土【2010】706号)的规定,现予以公开展示,公告如下:
一、项目概况
更新单元位于宝安区松岗街道,松岗河两岸,松明大道北侧,沙江路南侧,位于轨道6号线与11号线的交通枢纽站-松岗枢纽站500米范围内。拆除用地范围总面积共152256.7平方米,开发建设用地面积113521.0平方米,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550740平方米,其中住宅394330平方米(包括58650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),商业90000平方米,商务公寓54460平方米,公共配套设施11950平方米。
二、公示地点
1、宝安区松岗街道办事处
地址:宝安区松岗街道办事处广深公路428号办公楼一楼大厅
2、宝安区松岗街道红星社区工作站
地址:宝安区松岗街道红星大道红星社区工作站一楼大厅
3、宝安区松岗街道红星工业区(项目现场)
地址:宝安区松岗街道红星社区
4、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
地址: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宝安管理局一楼大厅
5、网站展示
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(http://www.szpl.gov.cn/)
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网站(http://ba.szpl.gov.cn/)
三、公示时间
为期30个自然日,自2013年9月11日至2013年10月10日止。
四、意见反馈
1、对该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,截止日期为2013年10 月10日(如邮寄,以邮戳日期为准);
2、个人反馈的,需附个人地址、身份证复印件、联系方式;
3、多人共同反馈的,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、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、地址、联系方式;
4、单位反馈的,需附单位法人、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、地址、联系方式。
五、联系方式
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
联系人:成先生
地址:宝安区宝城30区前进一路293号708室
电话:0755-27812582
传真:0755-27812582
六、版本声明
本次公示的专项规划仅为草案,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。
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,并提出意见或建议。
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
2013年9月11日
文档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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